协会概况
> 协会介绍
> 协会组成
> 本会规章
首页>协会概况>协会介绍
协会介绍
(2023-02-11)

苏州市律师协会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和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》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,是苏州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。苏州市律师协会受苏州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、监督和上级律师协会的领导,依法对苏州律师实施行业管理。

苏州市律师协会实行会员制,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,在苏州市注册的执业律师为苏州市律师协会的个人会员;在苏州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、外地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设立的分所为苏州市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。

苏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2年,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地市级律师协会。协会现设有理事会、监事会、会长办公会、秘书处等机构。此外,根据专业分工和工作需要,下设15个专门委员会和20个专业委员会。

苏州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: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,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职责使命,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,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、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,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,忠于宪法和法律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,依法依规诚信执业,认真履行社会责任,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。